关于黑龙江省拟提名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补充公示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3〕21号)要求,我省已于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日对拟提名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已结束,因部分公示项目信息调整,现将调整后项目信息进行补充公示。
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本单位公章。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51-82621220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3917室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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