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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金控:黑龙江省龙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日期:2025-06-11 09:26 来源:龙江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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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新经济领域,带动新兴产业链延伸和集群化发展,打造重点产业集群和经济发展新引擎,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贯彻实施《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发挥龙江现代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为我省战略新兴产业注入“金融活水”,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黑政办发〔2025〕10号)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龙江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管理机构,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设立要求
  (一)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二)注册区域。黑龙江省内。
  (三)基金规模。基金总规模5亿元。
  (四)出资方式。采取分期实缴方式出资,并根据基金投资进度、绩效评价结果等实施后期资金出资。
  (五)出资比例及募资要求。龙江现代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规模的50%,剩余资金由管理机构自行募集。
  (六)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不超过10年。
  (七)投资领域。主要选取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战略新兴产业处于创业投资阶段的企业。
  (八)投资方式。基金采取直接投资项目的方式运作,对单个项目投资不超过基金实缴规模的20%。投资于创业投资阶段项目金额不得低于基金实缴规模的70%。
  (九)投资地域。基金应优先投资于黑龙江省内企业,投资于省内企业金额不低于龙江现代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出资额的1.1倍。投资省内企业返投比例认定范围详见遴选说明。
  (十)资金托管。基金应委托中国境内具有基金托管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托管。
  (十一)管理费用。基金年度管理费率不高于2%,其中,投资期计提基数为基金实缴出资总额,退出期计提基数为基金在管项目总额(基金实际对外投资总额减去已退出项目投资本金),清算期、延长期不计提管理费。
  二、申报机构遴选要求
  (一)注册资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二)管理规模。累计管理私募股权或创业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20亿元。
  (三)管理团队。不少于3名(含)具备5年以上(含)私募股权或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合计有不少于3个(含)成功退出的投资案例(收回本金并取得投资收益,不包括首发战略配售和投资已上市公司的项目)。管理团队须专注于创业投资领域且具备丰富投资经验,有不少于3个(含)创业投资项目案例。
  (四)关键人士。管理团队中不少于3名(含)专业管理人员被指定为关键人士。关键人士须锁定,如发生变动,须提出替代方案报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
  (五)募资能力。除申请引导基金出资部分外,已取得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40%的意向出资,并提供出资意向证明材料。
  (六)本地服务能力。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备不少于1名(含)专属且稳定的专业管理人员。
  (七)出资比例。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在基金中认缴出资额不低于基金规模的1%。
  (八)储备项目。储备项目拟投资金额不低于申请引导基金出资额。
  (九)其他要求。公司治理、内控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规范的投资决策、激励约束、风险控制等机制。
  三、遴选程序
  申报机构遴选需经过公开征集、资格审查、尽职调查、专家评审、综合评分、机构确定等程序,具体包括:
  (一)公开征集。引导基金管理人(黑龙江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布龙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二)资格审查。根据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引导基金管理人组织对申报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尽职调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机构拟设的龙江创业投资基金开展尽职调查并形成尽职调查报告。
  (四)专家评审。如有两家及以上机构通过资格审查,将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机构路演情况进行评审。申报机构无故未到场的,视为弃权。
  (五)综合评分。围绕申报机构的募资能力、投资能力、管理能力、退出能力等方面,结合尽职调查和专家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六)机构确定。结合评分情况,经履行决策程序后,确定龙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
  四、申报要求
  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机构可发送申报申请和营业执照副本盖章件至邮箱hljfund@hljfh.com.cn,我公司将在两个工作日之内通过邮件提供申报资料清单、申报评分表及附件等材料。申报机构应按要求依序对应编制响应文件,对申报材料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附带有关情况说明和佐证资料。响应文件须左侧胶装(加盖骑缝章),封面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申报机构公章。申报机构应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五份)和电子版同步报送,接收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609号,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451-58689350,报送邮箱同上,受理期限截至2025年6月24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本次遴选不设申报机构数量最低限制,如遴选时间截止后,只有1家申报机构报名,仍需履行上述遴选评定程序。

                                             黑龙江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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