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7-02-28 19:18 来源:
【字体: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积极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设。一是全面清理权力事项。按照“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的原则,对行政权力进行彻底梳理,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权力运行体系。经过多轮梳理,从最初38项行政权力事项,取消、合并、下放共计28项,占73.7%。目前,在我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科技厅10项权力事项:本级权力9项,其中行政确认5项,其他4项;审核转报其他类权力事项1项。在梳理过程中,考虑到工作流程和要求相近,对审核转报的权力事项进行了合并,取消了省属独立科研院所设立等权力事项,将唯一一项行政许可审批即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审批下放到13个市(地)科技局。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科技厅取消和调整部分权力事项的批复》,2016年4月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再次进行了全面梳理,已将10项权力事项减少为5项,将其中的8项(4项为子项)权力调整为备案,5项(子项)权力对应国家科技部调整情况予以取消。二是认真规范运行流程。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编制我厅现有权力事项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省政府行政权力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共编制责任事项105项、权力运行流程图31幅,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积极指导市(地)科技局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两个清单的制定符合政策要求,权力运行流程方便群众,明确了省、市(地)、县(市)和市辖区各级科技局的行政执法管辖权限,避免重复交叉执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深入开展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黑龙江省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和省政府规章全面清理工作方案》,对国家和我省有明确清理要求的地方性法规以及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专项清理和全面清理。废止了《黑龙江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目前,我厅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5部,省政府规章1部,建议修改《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二是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补充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的通知》的要求,对2015年12月31日之前我厅代拟或组织实施的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我厅制定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代拟的文件共5件,已废止《黑龙江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建议废止《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意见》;我厅制定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22件,整理形成了科技厅保留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在科技厅网站上公布,并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三是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对我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进行登记,使用专用文号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要求,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并落实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重大决策属于规范性文件的,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等有关规定,由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反馈给相应处室。二是依托省科技情报研究院,建立由中科院、中信所、国家战略院等国家层面战略专家和省内高校、院所的宏观战略专家及领域技术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建设龙江科技智库,发挥其对科技创新决策的支撑作用,对科技发展战略、科技发展规划、科技计划布局以及科技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提出咨询意见,围绕我省做好“三篇大文章”和“五头五尾”及十大重点产业发展,跟踪国内外最新科技创新动态,研究提出我省重点产业的发展战略,支撑科技决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21号)、《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黑发〔2016〕8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16〕20号)要求,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制定了我厅落实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业务管理平台,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全面公开监管信息。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厅机关和各市(行署)科技局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我厅现有行政执法人员44人,各市(行署)科技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67人,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换发工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坚决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37件,办结率为100%。二是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要求,制定了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明确了我厅作为应诉机关按照法院要求参加行政应诉工作的具体工作流程和要求。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了《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贯彻落实<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于6月20日报送省政务公开办并印发省科技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建立了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由科技厅办公室与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共同负责,每天按时查看省科技厅网站留言咨询栏目、省政府网上咨询后台管理系统、省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管理系统、省科技厅政务公开电子邮箱等网络平台,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和网上来信的收集工作,并及时反馈至相关处室或单位,同时明确回复、办结时限,及时予以答复。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将政务公开纳入厅机关各处室年度责任制考核内容。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按照《关于将实行集中受理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全部转回省直有关部门受理审理及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明确了我厅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依托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配合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提供相关材料具体工作流程和要求。二是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按照《黑龙江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公示、接访、包案、落实等要求,建立规范化的接访程序,做到信访事项有人受理、有人移交、有人承办、有人督办、有人回复、有人执行、有人督促落实。严格按照省信访局的要求,及时开通信访信息系统,认真办理交办的信访事项,通过建立健全信访档案以及对信访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并得到反馈信息,对黑龙江省网上信访系统上交办我厅的6项信访事项做到及时受理、积极化解,按期办结(其中自办4项,交下级单位办理2项)。配合省信访局完成“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百日专项行动”,对省信访局交办我厅排查梳理的3项信访积案办结率和信息补全率100%,完善信访积案台账基本信息并及时报送。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厅领导带头讲党课。5月27日和6月2日下午,厅长杨廷双同志主讲党课,介绍了习近平总书记来我省视察情况,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王宪魁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在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党课学习,厅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座谈交流。其他4名厅领导也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到支部和基层讲党课。二是以星期五学习日为平台开展法治培训。针对厅机关全体成员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请省委党校李辉教授对习近平总书记法制观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政策法规处对重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和《黑龙江省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改革的实施细则》等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进行了解读;请省知识产权局领导做了《知识产权--创新性国家核心竞争力》专题讲座,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三是以答题方式开展法治培训。对我厅近年来出台的法规政策进行了梳理,编印了综合法律知识和科技政策法律法规试题,在科技厅系统组织开展了科技系统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积极踊跃参加答题活动,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认真落实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按照《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借鉴了《科技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结合我厅实际,制定《省科技厅落实<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实施方案》,主要包括行政审批、权力运行和监督、政务公开和信访、依法决策等15项任务,根据各处室业务职能,将任务以台账的形式进行分解推进落实。

责任编辑:高嵩

【打印本文】 【关闭】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邮政编码:150000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登记备案号:黑ICP备07501953号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18    邮政编码:150000

备案序号:黑ICP备07501953号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88

智能问答机器人 hi! 我是智小龙
微信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