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1-24 09:09
来源:政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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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全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了《省科技厅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印发厅内各处室推动落实。二是抓好“关键少数”学习宣传工作。2021年9月29日,第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三是确保学习宣传覆盖全体领导干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厅机关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重要内容,更好地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我厅公共服务事项共22项,外部服务行政权力事项共6项(2项已下放到市地),已按要求公布,并完成与市县级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1.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指导哈尔滨市科技局制定了《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复制推广,有效降低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办事成本。简化到期延续办理工作流程,在网上提交许可申请及《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延续申请承诺书》后即颁发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仅耗时1天。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及自贸区片区改革工作经验,我厅制定了《黑龙江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地)科技局进一步压减申报要件数量,进一步压缩办理环节和时限,推进许可事项全程网办。2.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黑龙江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了《省科技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需提供的学历学位证明(A类人才)、工作资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检查工作指引》,对工作依据、工作范围、执法要求、抽检频次、公示与惩戒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依法推进。2021年10月,我厅联合财政厅、税务局等单位,组织技术专家、财务专家对随机抽取的52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了联合检查。创新监督检查工作方法,录制检查视频,委托指导8个市(地)对辖区内抽取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推进省市监督检查工作互通互联。4.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要求,我厅共梳理4项监管事项,包括对科技部目录清单中高新技术企业监管、科技型中小企业监管2项事项的认领,对外国人来华工作监管、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监管2项事项的录入。5.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黑龙江省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我厅依托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与省政务服务网对接,第一批共1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统一身份认证,使用同一身份认证即可登录省政务服务网办理相关业务。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将“好差评”功能嵌入到我厅在政务服务网办理的事项中,科研人员办理相关事项后即可对办理过程进行评价,由省科技厅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反馈。截至目前,共审核评价1176条,全部为好评。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和《黑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利用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各处室在起草政策措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中明确的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对各处室是否已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行审核。2021年,对《黑龙江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15件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内容。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科技创新领域立法。与省司法厅对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工作。梳理国家和各省市科技奖励改革政策,形成了近两年全国30个省(市)区科技奖励政策及改革情况汇总表。充分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做法,对《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目前已形成初稿。二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1年我厅共制定13件规范性文件,都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按时向省司法厅备案。我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处室进行政策解读,并通过厅网站对外公布,方便科技人员理解政策、用好政策。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我厅重大决策都经厅党组会或厅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并记录存档,在厅党组会议议题审批表上设置政体处法核专栏,所有上会审议内容均需提前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要求,我厅商请省司法厅对《黑龙江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黑龙江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进行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按照《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则》要求,我厅作出的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资金安排、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安排等6项重大决策,都由厅务会或厅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在会前进行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事前、事中、事后需要公开公示的内容;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所有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执法活动均纳入记录范围;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的内容和程序。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上述制度,已形成《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检自查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完成情况报告》报省司法厅。二是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厅机关各执法处室和执法人员能够依照法定职责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承担行政执法责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公共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2021年省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我厅没有执法辅助人员、聘用人员等无执法资格人员。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形成监督合力。组织召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部署本年度工作任务。制定《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逐项明确工作责任,厅党组会9次传达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按时限向省纪委、省委巡视办等有关单位报送整改工作情况。积极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和指导,并按照驻厅纪检监察组的要求推进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会商制度,开展常规会商1次,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探讨;开展贯彻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专题会商1次,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制定《中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厅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巡察工作,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制定《省科技厅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试行)》,坚决杜绝用权“任性”。二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对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行完善改版,共有通知通告、科技厅工作、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监督投诉、厅长信箱、办事服务等栏目35个。2021年共发布各类公示公告、通知通告、媒体信息等1145条。设立留言咨询专栏,方便广大服务对象咨询业务、提出建议。2021年共收到各类留言、咨询88条,均按规定时限保质保量予以答复。建立了黑龙江省科技厅微信公众号,涵盖资讯信息、政务公开和科技服务等板块,截至2021年年底,关注人数已达2236人,其中省内2050人(占比91.7%),省外186人(占比8.3%);发布各类讯息576篇,总阅读人数88199人,总阅读次数117357次;分享人数5828人,分享次数7257次。
七、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4月9日,第9次厅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厅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谋改革、促发展、护稳定、防风险的意识和能力。6月22日,第13次厅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要求办公室将落实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作为重点督办任务,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2021年党组会议(厅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党组会(厅务会)会前学法等方式,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黑龙江省政府立法工作规定》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2.在省科技厅网站设置了“2021宪法宣传周”飘窗,链接中国普法网宪法宣传周学习专题,开展了宪法和民法典法律知识答题活动,并将宪法纳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重要学习内容。3.组织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等国家安全法律。召开线上培训会,邀请专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高校、科研院所、三级医疗机构、企业等相关单位近400人参会。4.开展了“理制度、学制度、懂制度、守制度”活动,每名干部职工梳理出与自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开展自学,并采用PPT等形式向全厅干部解读,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守法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月24日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全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了《省科技厅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印发厅内各处室推动落实。二是抓好“关键少数”学习宣传工作。2021年9月29日,第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三是确保学习宣传覆盖全体领导干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厅机关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重要内容,更好地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我厅公共服务事项共22项,外部服务行政权力事项共6项(2项已下放到市地),已按要求公布,并完成与市县级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1.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指导哈尔滨市科技局制定了《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复制推广,有效降低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办事成本。简化到期延续办理工作流程,在网上提交许可申请及《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延续申请承诺书》后即颁发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仅耗时1天。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及自贸区片区改革工作经验,我厅制定了《黑龙江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地)科技局进一步压减申报要件数量,进一步压缩办理环节和时限,推进许可事项全程网办。2.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黑龙江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了《省科技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需提供的学历学位证明(A类人才)、工作资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检查工作指引》,对工作依据、工作范围、执法要求、抽检频次、公示与惩戒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依法推进。2021年10月,我厅联合财政厅、税务局等单位,组织技术专家、财务专家对随机抽取的52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了联合检查。创新监督检查工作方法,录制检查视频,委托指导8个市(地)对辖区内抽取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推进省市监督检查工作互通互联。4.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要求,我厅共梳理4项监管事项,包括对科技部目录清单中高新技术企业监管、科技型中小企业监管2项事项的认领,对外国人来华工作监管、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监管2项事项的录入。5.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黑龙江省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我厅依托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与省政务服务网对接,第一批共1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统一身份认证,使用同一身份认证即可登录省政务服务网办理相关业务。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将“好差评”功能嵌入到我厅在政务服务网办理的事项中,科研人员办理相关事项后即可对办理过程进行评价,由省科技厅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反馈。截至目前,共审核评价1176条,全部为好评。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和《黑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利用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各处室在起草政策措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中明确的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对各处室是否已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行审核。2021年,对《黑龙江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15件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内容。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科技创新领域立法。与省司法厅对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工作。梳理国家和各省市科技奖励改革政策,形成了近两年全国30个省(市)区科技奖励政策及改革情况汇总表。充分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做法,对《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目前已形成初稿。二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1年我厅共制定13件规范性文件,都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按时向省司法厅备案。我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处室进行政策解读,并通过厅网站对外公布,方便科技人员理解政策、用好政策。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我厅重大决策都经厅党组会或厅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并记录存档,在厅党组会议议题审批表上设置政体处法核专栏,所有上会审议内容均需提前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要求,我厅商请省司法厅对《黑龙江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黑龙江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进行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按照《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则》要求,我厅作出的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资金安排、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安排等6项重大决策,都由厅务会或厅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在会前进行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事前、事中、事后需要公开公示的内容;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所有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执法活动均纳入记录范围;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的内容和程序。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上述制度,已形成《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检自查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完成情况报告》报省司法厅。二是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厅机关各执法处室和执法人员能够依照法定职责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承担行政执法责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公共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2021年省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我厅没有执法辅助人员、聘用人员等无执法资格人员。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形成监督合力。组织召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部署本年度工作任务。制定《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逐项明确工作责任,厅党组会9次传达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按时限向省纪委、省委巡视办等有关单位报送整改工作情况。积极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和指导,并按照驻厅纪检监察组的要求推进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会商制度,开展常规会商1次,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探讨;开展贯彻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专题会商1次,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制定《中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厅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巡察工作,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制定《省科技厅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试行)》,坚决杜绝用权“任性”。二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对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行完善改版,共有通知通告、科技厅工作、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监督投诉、厅长信箱、办事服务等栏目35个。2021年共发布各类公示公告、通知通告、媒体信息等1145条。设立留言咨询专栏,方便广大服务对象咨询业务、提出建议。2021年共收到各类留言、咨询88条,均按规定时限保质保量予以答复。建立了黑龙江省科技厅微信公众号,涵盖资讯信息、政务公开和科技服务等板块,截至2021年年底,关注人数已达2236人,其中省内2050人(占比91.7%),省外186人(占比8.3%);发布各类讯息576篇,总阅读人数88199人,总阅读次数117357次;分享人数5828人,分享次数7257次。
七、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4月9日,第9次厅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厅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谋改革、促发展、护稳定、防风险的意识和能力。6月22日,第13次厅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要求办公室将落实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作为重点督办任务,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2021年党组会议(厅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党组会(厅务会)会前学法等方式,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黑龙江省政府立法工作规定》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2.在省科技厅网站设置了“2021宪法宣传周”飘窗,链接中国普法网宪法宣传周学习专题,开展了宪法和民法典法律知识答题活动,并将宪法纳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重要学习内容。3.组织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等国家安全法律。召开线上培训会,邀请专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高校、科研院所、三级医疗机构、企业等相关单位近400人参会。4.开展了“理制度、学制度、懂制度、守制度”活动,每名干部职工梳理出与自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开展自学,并采用PPT等形式向全厅干部解读,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守法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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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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