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政治引领
(一)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强化理论学习指导发展实践。2023年第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邀请哈尔滨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闫金红,以《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为题作宣讲报告。厅领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龙江科技工作开创新局面为题谈心得、说感悟。2023年第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二)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机关各支部、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重要内容,更好地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资料和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等平台,将学习宣传融入工作全过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
(一)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厅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将厅机关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厅党组在研究全局工作时,能够始终将法治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中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党组2023年工作要点》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省科技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予以推动落实。
(二)加强党组自身法治建设。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议会前学法重要内容,2023年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2023年第2次厅党组会议研究了《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抓好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尊规学规用规。形成了《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报省政府,并于2023年2月16日在省科技厅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推动科技领域立法。重新制定《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新增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授予将先进技术成果在省内落地转化,形成显著经济效益的黑龙江省企业。自然科学奖授奖的主体明确为个人,不再授予组织;技术发明奖突出强调对经济发展的直接带动作用,引导广大一线科研人员面向经济主战场;科学技术进步奖突出成果转化产业化和经济社会贡献导向,从实施技术开发项目、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四个方面进行具体规范。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2023年共印发了《省级科技特派员专项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等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要求履行了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核、党组会议或厅务会议审议、在厅网站对外公开发布等程序。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梳理了2023年8月1日前制定公布的现行有效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我厅代拟),省科技厅行政规范性文件48件。拟废止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修改省科技厅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7件,已在厅网站公布清理结果。
(五)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积极落实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制度。对2022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梳理,其中,现行有效的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51件、其他政策措施11件。对照四个方面重点审查标准,逐项对上述63件政策措施进行审查,未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内容,没有需要废止或者修订的政策措施。对2023年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应审尽审,不含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
(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签订与项目验收电子印章工作,《推行电子印章实现“科技办事不求人”》入选中省直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十佳案例,并在龙江新闻频道进行展播。聚焦我省“数字政府”建设,完成科技创新基地等全部18项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事”APP上线工作;完成全部18项政务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工作。智能监督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新增中央引导专项申报预验收、项目终止等功能模块;探索与税务、市场监管及市(地)科技局等部门的信息共享通道,强化项目风险研判与预警预测。与省教育厅联合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对7篇存在学术不端论文作者分别给予处理;对科研失信名单进行梳理,及时更新惩戒信息;完成被动终止与主动终止项目31项,已追缴资金900余万元;对8633个申报项目进行了诚信审核,共涉及5050家申报单位、29117人/次。
(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紧盯“关键少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措施》。加强干部日常考核,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平时考核打分表,考准考实干部表现。厅机关纪委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实施“十个一”举措,丰富完善全厅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方式手段。组织厅系统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观省廉政教育基地,组织科级党员干部参观哈尔滨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等廉政教育系列参考片,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警示教育。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严把信息公开质量。2023年,科技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36条。其中,转载头条要闻78条、媒体关注45条,发布通知通告178条,科技厅工作信息72条、直属单位工作信息57条、市县科技信息135条,转载有关视频新闻26条。
(八)多种途径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2023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了《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形成了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厅系统按计划开展2023年普法工作。二是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第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通过厅网站、厅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推送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在科技大厦一楼设置2个宣传背板、8个专题展板和11个悬挂条幅,不断扩大宣传教育影响力。组织30余名领导干部参观了黑龙江省国家安全暨保密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提高了厅系统国家安全法治意识。三是通过科技活动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全省科技活动周期间,围绕“热爱科学 崇尚科学”主题,全省各地共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1100项,206家科普场馆、科研机构和高校参与开放活动。3700余名科技工作者和2100余名科技志愿者通过多种方式走进校园、社区、农村、军营开展科普宣传活动,30余万群众参与线下活动,近70万群众参与线上活动。在云端视听板块设置“龙江讲坛”栏目,推出“新思想 新时代”“解放思想 振兴发展”2个系列讲座,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招商引资”等专题讲座,积极宣传取得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等内容。四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党组会议共组织会前学法12次。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在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宪法和民法典答题活动。在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进会上解读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开展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业务培训活动。组织厅机关领导干部参加2023年科技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政府建设、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重点内容解读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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