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非法中介机构冒用省科技厅名义的声明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维护项目申报单位和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就防范非法中介机构冒用我厅名义从事违规活动的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严正声明
黑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各环节均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未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项目申报、评审、咨询等事务。省科技厅从未向任何机构或个人授权“代办”“包过”等违规服务,项目申报及管理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流程及结果均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厅官网”和“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统一发布,请勿轻信非官方渠道信息。
二、举报渠道
若发现有不法中介机构通过虚假宣传、伪造文件等方式,冒用我厅名义诱导申报单位或个人支付“服务费”等行为,请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
省科技厅科技安全处 0451-82628025
省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 0451-82633303
邮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省科技厅科技安全处(邮编150001)。
项目申报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杜绝与非法中介机构合作。我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并保留追究相关机构及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特此声明。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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