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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日期:2024-04-03 17:24 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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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数
  省科学技术厅机关计划遴选公务员6名,详见《2024年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全省市(地)及以下的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同时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至2024年4月);
  (四)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五)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至2024年4月);
  (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截至2024年4月)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截至2024年4月);
  (七)任职后存在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以及与我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至2024年4月18日17:00。
  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公开遴选(招聘)模块。(网址:https://www.ljxfw.gov.cn)
  考生在龙江先锋网按要求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将下列材料扫描并压缩打包后上传(扫描文件均为PDF格式,务必清晰完整;压缩文件名为“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务必同时发送至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邮箱(kjtrjc@163.com):
  1.《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如实填写、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
  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报名的,或因发送材料到邮箱不及时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考生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网上审核
  省科学技术厅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考生可于报名开始到报名结束后24小时,在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格确认审核结果。
  原则上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应达到5: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征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或缩减遴选名额。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下发通知。参加笔试的考生,请于2024年4月25日8:30—4月28日8:30,登录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在此期间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结合工作实际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名额3:1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如范围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资格审查。届时省科学技术厅电话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需本人到现场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
  (2)《资格审核及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担任乡(镇)党政班子成员的,需提供县(市、区)组织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落编单、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
  (5)报考“01财务管理岗”人员,需提供相应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限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审核通过的人员正式获得面试资格。凡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或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参加面试人选。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经面试资格审查且递补后,如存在达不到3:1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经征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或缩减遴选名额。
  3.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省科学技术厅官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遴选名额加1人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我厅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本人自理。
  省科学技术厅派出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谈话,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遴选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省科学技术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试用及办理调转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有关处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文字综合能力、工作作风及人岗相适等情况。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四、有关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在遴选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监督与咨询
  (一)省科学技术厅机关纪委负责对本次公开遴选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451-82624351。
  (二)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负责对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相关政策进行解释,电话:0451-82628386。

责任编辑: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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