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成果转移转化类结余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黑龙江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黑财规〔2024〕2号)有关规定,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成果转移转化类结余资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经市(地)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会议审定等程序,现将黑龙江省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成果转移转化类结余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至1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成果一处 0451-82628506
科技安全处 0451-82628025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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