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科技总师”选派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政策解读
现就《黑龙江省“科技总师”选派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时提出“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全面振兴”“把企业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核心载体,提高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强高校与企业对接相关工作要求,解决企业技术需求不足、不准,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与产业需求脱节,技术供给不畅等问题,组织引导更多科技人才到第一线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帮助企业攻关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难题,增强企业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聚焦我省新质生产力重点发展和培育产业领域,省科技厅牵头制定了本方案并面向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高校院所和企业征求了意见建议,对各方建议予以充分采纳。
二、方案框架和主要内容
《方案》共六部分19条。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共1条。明确实施周期,派出单位,选派人数和接收单位等目标要求。
第二部分工作职责,共3条。明确科技总师、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的基本条件与主要职责。
第三部分选派程序,共5条。明确需求征集、需求匹配、对接洽谈、确定名单和聘任上岗五项程序具体要求。
第四部分支持措施,共3条。明确人事待遇、职称评聘和经费支持三项措施详细内容。
第五部分管理服务,共5条。明确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各市(地)科技局和工信局等有关部门各项管理职能。
第六部分附则,共2条。对施行时间及最终解释权作出规定。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