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
具体职责
(一)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
(二)检查各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向省纪委及时报告。
(三)经省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各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各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各综合监督单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处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
(五)受理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六)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七)对各综合监督单位机关党委(纪委)和直属单位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八)协助各综合监督单位做好巡视工作。
(九)负责纪检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十)承办省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451-82628852
Email: hljkjtjjz@163.com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