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报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2024年度运行情况报告的通知
日期:2025-04-09 16:19
来源:外国专家服务与对外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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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管理办法》(黑科规〔2022〕12号)《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基地奖励实施细则》(黑科规〔2023〕11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管理,全面了解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运行情况,请各依托单位组织所属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认真填报《2024年度运行情况报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省科技厅备案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不含2024年新备案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
二、填报时间
1.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填报时间:2025年4月9日9时—2025年4月25日17时。
2.依托单位、归口管理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17时。
三、填报方式
采取网上填报方式。请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负责人通过登录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进行网上填报,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登录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进行审核。
四、有关要求
1.年度运行报告是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运行情况评估和奖励的重要依据,要突出人才培养、成果产业化等数据。填报期间,原则上不支持调换备案人员,不支持人员重复存在两个及以上平台,同一科研成果不允许重复填报两个及以上年度运行报告中。
2.请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用户填报、依托单位审核、归口管理单位审核三个环节工作,逾期系统不再开放。
3.各市(地)科技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组织填报和业务指导工作。要对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名单,通过电话联系、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将通知要求传达到各归口管理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
4.请各依托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填报工作,认真审核填报材料,把好质量关、真伪关、诚信关。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要如实填报,年报数据不得重复填报使用,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无故不填报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按考核评估不合格处理。
业务咨询:0451-82624352
技术咨询电话:0451-58688095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4月9日
根据《黑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管理办法》(黑科规〔2022〕12号)《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基地奖励实施细则》(黑科规〔2023〕11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管理,全面了解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运行情况,请各依托单位组织所属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认真填报《2024年度运行情况报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省科技厅备案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不含2024年新备案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
二、填报时间
1.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填报时间:2025年4月9日9时—2025年4月25日17时。
2.依托单位、归口管理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17时。
三、填报方式
采取网上填报方式。请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负责人通过登录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进行网上填报,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登录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进行审核。
四、有关要求
1.年度运行报告是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运行情况评估和奖励的重要依据,要突出人才培养、成果产业化等数据。填报期间,原则上不支持调换备案人员,不支持人员重复存在两个及以上平台,同一科研成果不允许重复填报两个及以上年度运行报告中。
2.请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用户填报、依托单位审核、归口管理单位审核三个环节工作,逾期系统不再开放。
3.各市(地)科技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组织填报和业务指导工作。要对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名单,通过电话联系、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将通知要求传达到各归口管理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
4.请各依托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填报工作,认真审核填报材料,把好质量关、真伪关、诚信关。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要如实填报,年报数据不得重复填报使用,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无故不填报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按考核评估不合格处理。
业务咨询:0451-82624352
技术咨询电话:0451-58688095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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