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度黑龙江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实验动物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省实验动物行政管理,提高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定于10月19日-10月21日开展黑龙江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本次培训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和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主办,黑龙江省实验动物学会、黑龙江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验站、国家禽类实验动物资源库、黑龙江省实验动物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农业实验动物专业委员会等承办,培训结束后考试将以线上的方式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按照《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考试大纲》要求,培训内容包括实验动物法律、法规、福利伦理,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基本知识,实验动物设施管理、生物安全等。
二、培训方式
此次培训采取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线下培训
1.参加人员:哈尔滨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单位的技术人员、饲养人员、动物实验人员及从事与动物实验相关的科研人员、研究生等,每单位限5人,其他参加人员采取线上培训。
2.培训地点:哈尔滨科技大市场(深哈产业园松北区智谷大街288号一楼报告厅)
(二)线上培训
1.参加人员:实验动物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饲养人员、动物实验人员及从事与动物实验相关的科研人员、研究生、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福利伦理委员会成员等。
2.登录方式:
(1)电脑登录网址:https://wx.vzan.com/live/m/course/detail?id=6792&zbid=567994
(2)手机扫描二维码:
三、培训安排
(一)报名及培训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9月30日
2.学习时间:2024年10月19日—10月21日
3.考试时间:待定
(二)学时及考试安排。
培训共20学时,培训学习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授课方式进行,学习完成后进行线上答题,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四、有关要求
1.依据《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规定,实验动物从业人员须经过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证书有效期5年,过期作废,需重新培训上岗。
2.本次培训只接受单位统一报名。收到培训通知后,参加培训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本单位报名工作。为提高报名效率,单位联系人尽快与王振龙(13313640037,负责本次培训报名工作)取得联系和沟通,获取本次培训的报名文件。依个人自愿填写黑龙江省实验动物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附件2)。上岗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从业人员自愿参加本次培训,不参加考试。
3.各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单位应认真组织本单位实验动物从业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安排专人与负责培训的工作人员联系。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报名表信息填写真实有效,便于工作人员汇总信息。如培训人员超过10%未按时完成网上学习要求,将取消该单位全部培训人员学习资格;培训承办单位将通过软件后台对报名参训人员的学习、考试情况开展过程监督,并对未完成课时学习人员取消考试资格,不予出具培训合格证明。
4.在开展实验动物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实验动物管理部门将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数量与实验动物工作数量匹配情况,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及动物实验相关质检、管理及科研工作人员(含使用动物进行实验的科研人员、研究生、客座人员,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福利伦理委员会委员等)岗前培训情况。无证人员参与实验动物相关工作或动物实验活动,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5.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参加线下培训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参加线下培训人员请提前20分钟到指定培训会场,完成签到。
6.黑龙江省实验动物学会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10月21日)为邀请制,无需报名。
7.参加培训人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秩序、工作纪律等各项要求。
联系人:王振龙,13313640037(负责报名工作)
赵永利,15645096887(负责平台工作)
李昌文,13796683100(负责现场工作)
杜 健,13836027775(哈市科技局农业处)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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